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7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法所称能源,是指煤炭、原油、天然气、电力、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