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3年) 第三章 船舶管理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3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船舶管理 第十八条 曾装运过危险货物的未清洁的船用载货空容器,应当作为盛装有危险货物的容器处理,但经采取足够措施消除了危险性的除外。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