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2014年) 第五章 光船租赁登记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2014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光船租赁登记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承租人应当办理光船租赁登记: 中国籍船舶以光船条件出租给本国企业的; 中国企业以光船条件租进外国籍船舶的; 中国籍船舶以光船条件出租境外的。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