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2014年) 10. 其他有关技术证书。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2014年) 第五十条 10. 其他有关技术证书。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隐瞒在境内或者境外的登记事实,造成双重国籍的,由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吊销其船舶国籍证书,并视情节处以下列罚款: (一) 500总吨以下的船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501总吨以上、10000总吨以下的船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 10001总吨以上的船舶,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