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2014年) 10. 其他有关技术证书。 第七章 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四十四条 以光船条件租进的船舶,承租人应当自光船租赁合同期满或者光船租赁关系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光船租赁合同、终止光船租赁关系的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2014年) 以光船条件从境外租进的船舶,还应当提供临时船舶国籍证书。 10. 其他有关技术证书。 第七章 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四十四条 以光船条件租进的船舶,承租人应当自光船租赁合同期满或者光船租赁关系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光船租赁合同、终止光船租赁关系的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以光船条件从境外租进的船舶,还应当提供临时船舶国籍证书。 第四十四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