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199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1994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船舶经依法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未经登记的,不得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