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2016年) 第七章 船舶烟囱标志和公司旗登记 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2016年) 第六十条 第七章 船舶烟囱标志和公司旗登记 第六十条 中国籍船舶的所有人可以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并按照规定提供标准设计图纸。 第七章 目录 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