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2011年) 第五章 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的签订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2011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的签订 第二十八条 与一级、二级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签订污染清除协议的船舶划分标准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确定。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