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2017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船舶综合质量管理信息平台应当包括下列信息:

船舶基本信息;

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相关规定落实情况;

水上交通事故情况和污染事故情况;

水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海事管理机构行政处罚情况;

船舶接受安全监督的情况;

航运公司和船舶的安全诚信情况;

船舶进出港报告或者办理进出港手续情况;

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税情况;

船舶检验技术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