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2019年) 第二章 船舶检验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2019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船舶检验 第十四条 船舶经检验合格后,船舶检验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签发相应的检验证书。 (五)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