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以下简称船检局)是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各项检验工作的主管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2019年) 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在所辖港口设置地方船舶检验机构。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以下简称船检局)是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各项检验工作的主管机构。 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在所辖港口设置地方船舶检验机构。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