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2011年)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2011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1952年9月16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批准、1952年9月29日海关总署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船舶吨税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附: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船舶吨税暂行办法(2011) 第二十条 目录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