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2013年8月) 第三章 船舶污染物的排放与接收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2013年8月) 第十八条 第三章 船舶污染物的排放与接收 第十八条 国际航行船舶在驶离国内港口前应当将船上污染物清理干净,并在办理出口岸手续时向海事管理机构出示有效的污染物接收证明。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