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20年) 第二章 船员注册和任职资格 第七条 船员适任证书应当注明船员适任的航区(线)、船舶类别和等级、职务以及有效期限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20年) 船员服务簿应当载明船员的姓名、住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履职情况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章 船员注册和任职资格 第七条 船员适任证书应当注明船员适任的航区(线)、船舶类别和等级、职务以及有效期限等事项。 船员服务簿应当载明船员的姓名、住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履职情况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