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07年) 第五章 船员培训和船员服务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07年) 第四十三条 第五章 船员培训和船员服务 第四十三条 船员服务机构为船员提供服务,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损害船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