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2017年) 第四章 船员培训的实施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2017年) 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船员培训的实施 第二十二条 培训机构应当按照《船员培训许可证》载明的培训项目、地点和海事管理机构确定的培训规模开展船员培训。 船员应当在取得《船员培训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完成规定项目的船员培训。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