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 第四十三条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三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有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使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