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 第四十条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条 违反本《细则》第三十三条,未按章交纳船舶过闸费的,按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对船舶过闸费征收和使用办法中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