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科学奖励条例(1984年)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科学奖励条例(1984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国家科委统一领导自然科学奖励工作。 国家科委设立自然科学奖励委员会,负责评定奖励项目和奖励等级,然后由国家科委核准、授奖。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