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 第三章 自然保护区的管理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自然保护区的管理 第二十六条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