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2024年) 第六章 能源科技创新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2024年) 第五十七条 第六章 能源科技创新 第五十七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核能安全利用、氢能开发利用以及储能、节约能源等领域基础性、关键性和前沿性重大技术、装备及相关新材料的研究、开发、示范、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 能源科技创新应当纳入国家科技发展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相关规划的重点支持领域。 第五十六条 目录 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