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6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6年) 第六十六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六条 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被检查单位应当接受检查并予以支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 第六十五条 目录 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