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年) 第三章 职业教育的实施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年) 第二十九条 第三章 职业教育的实施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工会等群团组织、行业组织、企业等根据区域或者行业职业教育的需要建设高水平、专业化、开放共享的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为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实习实训和企业开展培训提供条件和支持。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