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 第三章 职业教育的实施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职业教育的实施 第二十一条 国家鼓励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