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 第二章 职业教育体系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职业教育体系 第十六条 普通中学可以因地制宜地开设职业教育的课程,或者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 第十五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