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四条所称渔业水域滩涂,包括专门用于种植或者养殖水生动植物的海水潮浸地带和滩地。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