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年) 第五章 社会优待 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年) 第六十条 第五章 社会优待 第六十条 农村老年人不承担兴办公益事业的筹劳义务。 第五十九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