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2年) 第六章 宜居环境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2年) 第六十二条 第六章 宜居环境 第六十二条 国家制定和完善涉及老年人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在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运行、维护、管理等环节加强相关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第六十一条 目录 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