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985年)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985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