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985年)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985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