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2017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统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2017年) (三)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统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 (三) 向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查处;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