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2017年) 第五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2017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的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本地方、本部门的统计调查活动。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