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2017年) 第二章 统计调查项目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2017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统计调查项目 第十四条 统计调查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或者备案机关应当简化审批或者备案程序,缩短期限: 发生突发事件需要迅速实施统计调查; 统计调查制度内容未作变动,统计调查项目有效期届满需要延长期限。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