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24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在调查统计违法行为或者核查统计数据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24年) (五)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在调查统计违法行为或者核查统计数据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五) 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登记保存检查对象的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