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24年) 第二章 统计调查管理 第十三条 统计调查项目包括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24年) 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应当明确分工,互相衔接,不得重复。 第二章 统计调查管理 第十三条 统计调查项目包括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应当明确分工,互相衔接,不得重复。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