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2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精神卫生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预防、治疗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