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2年) 第三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2年) 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第二十七条 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以精神健康状况为依据。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