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23年) 第二章 法律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23年) 第六十三条 第二章 法律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六十三条 法律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法律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律文本。 法律被废止的,除由其他法律规定废止该法律的以外,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六十二条 目录 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