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23年) 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八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