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23年) 第二章 法律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23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章 法律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三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涉及的合宪性问题以及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