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00年)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00年) 第六十五条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六十五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第六十四条 目录 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