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00年) 第二章 法律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00年) 第四十九条 第二章 法律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四十九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第四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