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3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3年) 第九十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章 目录 第九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