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2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开立银行账户;

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领购发票;

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办理停业、歇业;

其他有关税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