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 第五章 税款征收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 第五十七条 第五章 税款征收 第五十七条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所称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包括到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而未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的纳税人。 第五十六条 目录 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