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1993年) 第八章 文书送达 第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1993年) 第七十五条 第八章 文书送达 第七十五条 直接送达税务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有关机关或者其他单位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第七十四条 目录 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