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1993年) 第六十八条

第六十八条 税务机关查处税务案件,应当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通知有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并注明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