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1993年) 第五章 税款征收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1993年) 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税款征收 第三十二条 税务机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委托有关单位代征少数零星分散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受托单位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