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年) 第四章 税务检查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年) 第五十八条 第四章 税务检查 第五十八条 税务机关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