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 第三章 税款征收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税款征收 第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或者少征税款。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九条